要嫁一個愛自己多過於愛對方的人,以前媽媽總是這樣的千叮嚀萬囑咐。

不過我經過這些年的成長,我覺得現代的新女性未必要這樣做。

也許以前的女人要仰人鼻息,要看老公的臉色過日子,老公不給妳錢,妳就只能可憐兮兮苦苦哀求。
為了基本的生活,女人不得不低聲下氣的[苟且偷生](真的是這樣)。

但現在的女性都可以自立自強了,又怎麼需要看男人的臉色過日子呢?

既然是這樣,那為什麼要用麵包多寡來決定自己的未來?

我常聽人家說,麵包比愛情更重要。
但若一個女人要看對方的臉色,看他是否願意給麵包,這樣又算什麼?

我自己覺得我可以自己賺到足夠的麵包,所以我寧可對方給我的是愛情(當然前提是他自己有能力去賺自己的麵包)。

一直自詡為時代新女性的我們,還在巴望嫁個多金老公,然後衣食無憂嗎?

說真的,當我們把自己看得那麼低,別人也很難把我們看得高,不是嗎?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珍心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