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到報稅,可是令不少人聽了就頭大,建議所有需報稅的民眾,不妨利用即將到來的春假,好好整理一下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會用到的扣繳憑單、繳費單據等,遺失或尚未收到的,也應儘早申請補發,以免到時候手忙腳亂。

根據所得稅法規定,採用列舉扣除額的納稅人,凡是對捐贈、人身保險費、醫藥及生育費、災害損失、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、房屋租金等支出,在一定的法定扣除額內,均可以扣除,是一般有房貸支出的納稅人最常採用的報稅方式。

因此,舉凡保險費、醫藥及生育費、購屋借款利息或房屋租金支出、大學以上子女學費,以及去年在台北市、高雄市市長、市議員等選舉時,對政黨或候選人的捐贈等的收據,都是可以作為申報綜合所得稅扣舉之用的憑據,如果收據遺失,則應儘早申請補發,以免在報稅時受到影響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珍心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